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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男子用捡来身份证上网 网吧老板受到治安处罚

2014-05-16 10:50:00 作者:秦雷 颜晓东  来源:中华泰山网
男子身份证丢失后,拿着捡来的身份证到网吧登记上网,而网管对此不管不问。张扬因冒用他人身份、网吧业主因违反相关规定,分别被财源派出所处以治安罚款500元。

      男子身份证丢失后,拿着捡来的身份证到网吧登记上网,而网管对此不管不问。警方查获此事后,对网吧业主和男子进行了治安处罚。

      15日,财源派出所社区民警孟立国、郭心一对辖区一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网吧系统显示一外地女子正在网吧上网,但整个网吧内却没有一名女子。经逐一排查,民警在网吧的16号机子上找到了正在上网的男子张扬(化名)。

      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扬对使用别人身份证上网的事情矢口否认,但却又拿不出自己的身份证。

      民警盘问时发现,张扬时不时用眼睛瞟向电脑桌下。民警对电脑桌进行搜查后,在电脑键盘下发现了那张名字为“李曦”的女性身份证。

      民警将张扬带回派出所调查得知,张扬今年4月份从外国打工回国后,想到网吧打发时间。由于身份证丢失,张扬来到校场街附近一家网吧,并借用网管郑某的身份证上网。有一次,张扬在一张无人的电脑桌子上捡到一张身份证,之后便逐渐开始刷这张身份证上网,郑某也对张扬冒用别人身份证的行为未加阻止。

      警方通过人口信息查到李曦,并将身份证归还给她。张扬因冒用他人身份、网吧业主因违反相关规定,分别被财源派出所处以治安罚款500元。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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