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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7年泰安市将改造棚户区7.5万户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2014-02-09 08:23:00 作者:韩波  来源:中华泰山网
2月7日,市政府公布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7年,全市将改造棚户区7.5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2月7日,泰安市政府公布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7年,全市将改造棚户区7.5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据悉,本次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加快棚户区改造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片区开发和社区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到2017年,全市改造棚户区7.5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意见》指出,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将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整体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和非成片棚户区改造,积极实施城中村改造,整体提升改造片区功能,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同时,市政府将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将从筹集资金、用地供应、税费减免、完善补偿安置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5号文件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旨在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原标题:至2017年我市将改造棚户区7.5万户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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