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成监管整治重中之重

2017-05-15 17:35:00 来源:  作者:

  2017年注定成为金融业强监管年,今年以来,一行三会集体出动,密集发文进行规范,对各领域的风险进行排查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成为监管整治的重中之重。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市场层面看,利益驱动下金融交易的创新冲动,互联网的开放性与创新性又在技术的层面上支持金融交易的创新。所以,金融+互联网后,有了金融市场的创新二次方。互联网背景中,金融市场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各种理财产品不断涌现出来。这些理财产品,多是以P2P、股权众筹、伞形信托、各种没有经批准的金融产品交易系统、互助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形式出现的。

  从行业来看,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惟扬告诉记者,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安全的一部分,更是和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以及国家金融安全息息相关。嘻牛基金是获证监会发牌、受浦发银行资金监管的正规金融机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将资金安全与信息保障放在首位,做好风控。

  左惟扬表示,互联网金融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平台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很容易遭受金融黑客的攻击、存在系统漏洞、用户信息泄露等等金融威胁。特别是近两年,各类风险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对于客户资金安全乃至整个金融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

  曹兴权表示,从监管角度看,金融市场应是有序发展,一方面系统风险要可控,要求偿付能力监管跟上;一方面金融交易行为应是公平的,要求有效保护客户特别是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但是,金融+互联网后的金融市场在这两个方面都面临严重挑战。在系统风险防范的偿付能力监管方面,很多创新金融产品规避了此类监管要求,比如银行表外业务中的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交易行为监管方面,很多金融与类金融服务机构开发出复杂的金融产品销售给投资者时,欺诈销售的情况比较严重。投资者欺诈本属于市场交易问题,但在特定场合可能演化成社会问题。

  就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程华表示,任何一种金融创新都存在一个创新、扩张、风险暴露、然后监管规制、达到有序的过程。关于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是互联网环境下网络效应和羊群效应的强度更大、速度更快,因此日常追踪、预警是必要的。第二,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有自己的特色,安全防范和监管都需要根据国情来进行,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一定是一个边创新、一边建立行业秩序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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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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