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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名誉案被告人去楼空 法院强制执行未果

2014-05-15 11:26:00 作者:  来源:法制晚报
在微博中称女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夏萨沙被判构成名誉侵权,但败诉后夏萨沙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微博喊话”他也不回应。2013年7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侵权,判令夏萨沙分别在报纸、其个人微博刊登致歉声明,同时判决夏萨沙赔偿张馨予6.45万元。

    夏萨沙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

      夏萨沙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

      在微博中称女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夏萨沙被判构成名誉侵权,但败诉后夏萨沙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微博喊话”他也不回应。

      法院“微博喊话”一事的当天,就有热心读者提供了夏萨沙的多个联系方式。昨天,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到夏萨沙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但发现“人去楼空”。

      “微博喊话”报道当天 读者向本报提供联系方式

      “港怂萨沙”是夏萨沙的实名认证微博,因夏萨沙发布微博称张燕(艺名张馨予)是坐台小姐,被张馨予起诉。因联系不到夏萨沙,法官曾亲自到其位于东方新天地五层的“国融汇金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送开庭传票。但直至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阶段,夏萨沙仍未露面。

      2013年7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侵权,判令夏萨沙分别在报纸、其个人微博刊登致歉声明,同时判决夏萨沙赔偿张馨予6.45万元。

      2013年底,张馨予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朝阳法院于今年1月正式立案。

      因夏萨沙始终未履行判决,朝阳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喊话,让夏萨沙去法院谈话,但至今仍无回应。

      记者对法院“微博喊话”一事进行报道的当天下午,就有热心读者向记者提供了夏萨沙的多个联系方式。之后,记者将这些联系方式提供给了朝阳法院。

      执行现场 公司人去楼空 夏萨沙无可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说,夏萨沙在北京没有房产、车产和存款,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公司也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其现在是公司股东,持有90万股权红利,法官只能到公司要求该公司冻结其股权红利。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执行庭法官前往夏萨沙公司所在地欲采取强制措施。但该公司大门紧锁,玻璃门贴上了白色遮挡纸,夏萨沙也不知去向。

      “他们还欠着房屋租金呢。”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法务及工作人员介绍,夏萨沙的公司欠租金已被强制终止了合同,办公人员也全搬走,谁也不知道这家公司搬去了哪里。

      法官表示,不确定夏萨沙在香港是否有可执行财产,但目前没有可执行财产的线索,只能继续找其公司。鉴于此,如夏萨沙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会将其依法列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相关信息将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金融信贷方面将直接受影响。同时,根据规定,被执行人还可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影响。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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