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锐

2022-04-13 11:21:55 来源:  作者:

  新泰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科科长 娄锐

  职责:接待办事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向其介绍提供服务的内容、条件、流程等,指导其填写有关表格,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并做好解释工作。接收案件材料。受理当事人办理公证的申请。受理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公证。把受理的案件移交给业务科办理,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对矛盾纠纷进行引导、分流、指派、化解,协调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承办、委托交办纠纷案件,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数据信息,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构建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处置、网上反馈的“一站式”服务。承担本单位安全工作。

初审编辑:王蓬波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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