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丽

2022-04-13 11:20:32 来源:  作者:

  新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 刘丽丽

  职责:承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落实。承担医药机构居民医疗保险定点纳入,协议签订和管理服务。承担护理机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纳入,协议签订和管理服务。参与承担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承担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运营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承担居民医保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承担居民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信息变更和注销、人员增减、关系转移接续和征缴扩面工作。承担参保居民个人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与税务部门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协调。承担本地医药机构异地就医服务工作的管理服务。

初审编辑:王蓬波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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