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

2022-04-13 11:20:05 来源:  作者:

  新泰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监管科科长 杨燕

  职责: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市场发展态势,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政策、规范性文稿、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行业系统法制宣传、法律法规培训、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承担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承担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指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监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电子出版单位、出版活动及出版物内容、质量的监管工作。指导报纸、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记者站、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管工作。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宗教内容除外)准印的受理、上报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发展规划,推进“三网融合”。负责电影创作、摄制、放映工作的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境内外卫星电视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有线电视安装设计等单位的监管工作。负责广播影视宣传、安全播出的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以及电影、广播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和文物认定。管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市级以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指导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考古勘探和抢救发掘项目。负责本市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检查文物安防、消防、技防、防雷工作。组织审核和申报、指导和监督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组织验收竣工文物保护工程。负责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管理全市可移动文物资源,组织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检查、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文物领域单位及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

初审编辑:王蓬波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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