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与赠与区别大 过户需谨慎

2017-04-20 18:07:00 来源: 胶东在线 作者:

  胶东在线4月20日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您好,我和先生分居10年但没离婚,现在父母想把房子过到我个人名下,我是办赠与还是个人买卖?谢谢!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二种方式的选择会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办理。第一,如果赠与的话,应当明确赠的事项以及明确赠与你一人所有,但是这种方式如果婚姻存续情况下,将来可能面临着继承的问题。第二,如果买卖方式的话,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赵庆翔律师: 若以买卖的方式,一般为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以赠与的方式,切记在赠与合同中明示单方赠与以防止今后的纠纷。

  闫卓云律师:买卖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赠与应当在赠与合同中注明系单方赠与。

  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网上问法”学法公开课。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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