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通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保障车驾管业务的正常办理,现就近期办理车驾管业务通告如下:
一、请前来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办理业务的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遵循“一人一办”的原则,建议非必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业务大厅,避免人员聚集。办理业务期间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遵守“一米线”规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勿聚集和逗留。
二、进入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时,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按进入顺序自觉排队,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车管所);如您近期内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高中风险人员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或就诊。请没有智能手机不能提供电子健康码和行程卡的人员,随身携带健康码、行程卡打印件,凭有效证件登记入内。温馨提醒:为节省时间,请您在进入车管所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期内电子健康码和行程卡,登记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三、建议大家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分散、错峰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若您有相关业务需要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四、大家可通过电脑登录山东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或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在线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教育等多项车驾管业务,按照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办理业务。
五、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将全力做好业务大厅的通风、消毒等防控管理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服务,严格落实预防措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3月21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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