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2022-03-20 23:29:00 来源: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赵伟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疫情传播蔓延风险持续增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我市疫情传播风险,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向所在单位报备,出行前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咨询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二、近期准备从省外来泰返泰的人员,请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工作单位、酒店报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泰后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泰返泰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四、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泰,确需来泰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泰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从境外代购商品,不接触来源不明的境外邮件,尽量不从国内有疫情的地区购买商品;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在全程做好防护、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的基础上,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健康排查和诊治,就医时要主动向医生告知过去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接种疫苗是控制疫情蔓延、减少重症病例出现的有效途径。为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请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人员,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0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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