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新泰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第一

2021-06-13 21:46:49 来源: 泰安环境 作者: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修改)》(泰蓝天指发﹝2021﹞1 号) 有关要求,2021年3 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21年5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泰安城区街道办事处排名

  76乡镇(街道)排名

  奖惩情况

  (一)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1年5月,新泰市、 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泰山景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二)泰城乡镇(街道)奖惩。2021年5 月,泰前、天平、北集坡3个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 4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财源、满庄、岱庙3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 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 万元、20 万元。

  (三)76 乡镇(街道)奖惩。2021 年5月,新泰市龙廷镇、 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东平县接山镇、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新泰市翟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新泰市果都镇、新泰市东都镇、东平县斑鸠店镇、新泰市西张庄镇、东平县旧县乡5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 10 万元;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徂汶景区天宝镇、宁阳县蒋集镇、东平县沙河站镇、岱岳区道朗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 20 万元;宁阳县乡饮乡、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宁阳县泗店镇、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东平县老湖镇 5 个乡镇(街 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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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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