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2020-08-14 10:28:46 来源: 泰安市纪委监委 作者:

  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岱岳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兆富索要、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9年,王兆富在担任天平街道党工委书记,泰山青春创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岱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索要、收受有关企业和人员财物589万余元。王兆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19年12月,王兆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邵斌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16年9月,邵斌在华龙水业供水调度中心建设中,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安排无施工资质的亲属参与承包地槽工程,干扰市场公平竞争。邵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19年1月,邵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东平县银山镇孙皋村村“两委”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及管理费问题。2013年6月至8月,孙皋村村“两委”擅自决定向在本村经营的6家矿山开采企业收取保证金及管理费共计410万元,增加企业负担。2019年12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延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孙云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孙序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泰安高新区房村镇东良甫二村四组组长郑金星违规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2008年12月至2019年10月,郑金星利用管理东良甫集市之便,无视上级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规定要求,向商户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8万元。2020年5月,郑金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推动形成稳定、公开、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王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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