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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汶
2月18日0-12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死亡病例1例。
截至2月18日12时,泰安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2例(含治愈出院6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泰山区22例(泰山区上报,2例居住地为岱岳区,1例居住地为新泰市,6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1例居住地为徂汶景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肥城市2例,东平县2例,宁阳县1例。疑似病例3例,其中泰山区2例,肥城市1例。排除疑似病例15例,其中泰山区8例(泰山区上报,3例居住地为岱岳区,2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宁阳县1例,东平县1例。治愈出院6例(泰山区3例,新泰市1例,东平县2例),死亡病例1例。
目前,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64人,累计解除医学观察489,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75人。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
注:1.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2.为便于开展工作,对上报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进行标注。
死亡病例情况:
患者万某某,女,88岁,居住于新泰市羊流镇王家林村,既往有脑梗死、老年性脱髓鞘、老年性肺气肿、食管裂孔疝等病史,10年前做过阑尾炎手术。1月24日出现发热,自行在当地卫生室输液,2月1日到新泰市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12日自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转入省胸科医院继续救治。医院给予机械通气、血液滤过、抗病毒、抗感染、营养支持治疗等措施,2月16日、17日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住院期间省级专家多次会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但患者病情持续加重,最终因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感染性休克等并发症,于2020年2月18日5时31分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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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上午9时许,“泰安通”平台接到泰安某药店紧急求助,称一市民在其药店购买过药品,但药店工作人员核对单据信息时发现该市民拿错了药品,如果吃了将会有生命危险。[详细]
2月17日12-24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1例(泰山区1例)。[详细]
2月17日0-12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1例。[详细]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17时起,解除对G2京沪高速新泰东收费站、G22青兰高速肥城南收费站、S31泰新高速化马湾收费站、S33济徐高速东平南收费站的临时关闭措施,恢复正常通行。[详细]
2月16日12-24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排除疑似病例1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