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下行及银根紧缩政策的实施,民间集资、融资行为异常活跃,由此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非法集资案件,2015年以来,泰安市公安局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打防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部署,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了非法集资预警防控平台,构筑起对非法集资防范预警的“防火墙”。平台运转一年多时间来,预警服务功能成效凸显,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平台经验做法分别在全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议,以及全省防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专题培训班做经验介绍和专题授课。2016年全市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数、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5%、25.6%和60.3%。泰安市被评为全省打防非法集资工作优秀地市。
一、因应形势,主动作为,找准非法集资犯罪打防控的着力点
非法集资犯罪易引发社会矛盾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平台,从根本上防控非法集资,会成为有效的治本之策。
(一)建立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是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由于民间资本市场发展过快,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的滞后导致监管缺失,部分投融资公司违规经营、无序经营现象严重。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平台,为群众投资提供了资信程度较高的咨询平台,可以通过对投融资类企业的信息化、动态化监控预警、研判,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民间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是创新管理、服务民生的现实需要。民生至上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不懈追求。当前,群众面对名目繁多的投资项目和渠道,缺乏相关的判断依据,往往受高息诱惑,不会甄别,盲目投资。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平台,可以前期引导群众理性投资、规避风险,后期引导依法维权,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后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是提升打防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效能的现实需要。目前,在投融资类企业中非法集资犯罪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农民合作社、P2P网贷平台领域,由于行业监管不到位,隐患突出,建立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可以使工作触角延伸至投融资企业发展、经营和监管全过程。同时,律师协会和行业商会等在接受咨询中,容易发现线索,了解和掌握内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变被动打击为主动出击,也能从根本上防控案件的发生。
二、主动作为,协作联动,共同构筑防控非法集资平台
泰安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防控非法集资犯罪预警的新路子,初步构筑起了非法集资预警防控平台。
(一)积极作为,搭建平台。2015年下半年,围绕如何有效防控非法集资,市公安局主动与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多次研讨会商,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由市公安局、金融办、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律师协会、投融资商会共同搭建的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络,组织召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定期总结通报机制建设的进展、推动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等具体事务。这一平台的建成,为有关部门动态掌控非法集资行为、及时预警、投融资行业自律、向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案件线索的移送、共同维稳等方面创造了条件。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为确保防控平台规范有序运作,制定出台了《泰安市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章程》,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预警信息通报制度、线索移交制度、工作流程和规范等系列规章制度。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清晰了工作机制运行的架构;通过制定研判机制,相对规范了非法集资动态信息研判的形式、主要内容和手段。通过完善规范规章制度,机制平台整体工作网络格局渐趋成熟,为宏观掌控全市非法集资动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明确职责,协作联动。立足各成员单位的职能,明确了在平台运行中的职责任务。其中,公安机关重点负责实施“三级”预警提供给成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预警,引导平台有效运转;金融办重点负责协调投融资、金融机构资金风险预警监测、评估风险;工商部门重点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和信息公示及违法广告监测、检查;人民银行重点负责资金监测、行政调查,通报、移送可疑资金流转线索;银监重点负责监测、通报企业员工涉嫌案件线索;律师协会重点负责社会公众投资过程中的咨询解答、涉及案件线索的移送、对投资群众的释疑疏导;投融资商会重点负责公司企业管理联络,做好行业自律。
(四)三级预警,资源共享。机制平台通过主动发现、情报研判、侦查办案、群众咨询报案等途径,对投融资企业及重点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时时更新、动态“三级”预警。即对合法经营的、没有问题隐患的,实行“三级”预警;对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实行“二级”预警,并通报相关监管、自律机构,落实监管;对已存在非法集资及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实行“一级”预警,明确答复投资群体,防止更多的投资人加入。
(五)广辟载体,预警发布。在原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0538-611444的基础上,2015年12月1日,在律师协会又开通了非法集资免费法律咨询电话0538-6612368,建立了维稳协作机制,通过律师协会这一第三方相对超脱的关系,从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专业角度引导群众理性投资、依法维权。同时,在利用主流报刊、网络、电视宣传的基础上,自行开辟“三栏两微”自身宣传阵地,(“三栏”即泰安日报、山东商报和商会互联网预防非法集资专栏,两微即平台微信公众账号和微博)定期刊登、播报防范非法集资的常识。
三、积极作为,效果初显,开拓了打防控非法集资犯罪的新局面
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成立以来,各部门协作联动,积极作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在服务投融资企业方面,当好了源头治理的“净化器”。一方面,对全市的股权投资、理财咨询、担保公司、农民合作社、P2P网贷平台等类金融企业的资金实力、经营背景、违法违规记录等进行深入了解和现场核查,通过信息研判,从源头上查控违规经营的的公司企业,确保质量。另一方面,为投融资机构开展业务提供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建议,促进了规范经营。2015年以来,已累计向投融资商会提供自律防范建议141条,开展讲座6次,受众1800余人次,电话受理、上门提供法律宣传、业务咨询500余次。
(二)在服务群众方面当好了指路避险的“指南针”。重点围绕群众投资意向和集资群众维权渠道依法提供指导,提高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侵害的自我防范意识。非法集资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开通一年多来,及时向律师协会提供预警咨询建议165条,共接受群众咨询2600余件次,值机律师均作了解答回复。此外,平台通过“三栏两微”以及开展“进村入户进社区”和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人民群众的咨询提问,向人民群众普及了金融法律知识,详细阐述非法集资的形式和危害,破除一些群众的侥幸心理和模糊观念,提高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鉴别防范能力。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热情参与,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在预警参谋方面当好了警示规范“警报器”。通过对全市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形势的提前预估和深入研判,特别是对“三级”预警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展专题研判,形成专题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非常重视,两次召开非法集资案事件处置会议,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有效控制了非法集资的蔓延势头。2015年以来,重点围绕P2P网贷、农民合作社、小额贷、消费返利等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进行了专题研判,市公安局以《要情专报》形式专题报市委、市政府,为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及时介入、科学决策、稳妥处置提供了事实依据。
(四)在打击维稳方面当好了化解矛盾的“稳压器”。依托机制平台的情报制导、部门联动优势,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效能大幅提升,成功侦破了系列P2P网贷平台和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案,在投融资领域起到了有效的警戒作用。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社会稳定问题的重要性,市公安局、市律师协会建立了维稳协作机制,既主动对复杂敏感案件进行监督沟通,同时,对信访案件由律师介入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加强情绪安抚、舆论引导和法律解释,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市侦办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群访事件。
非法集资预警防控机制平台是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举措,是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履行服务职能,防风险保稳定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下步工作中,将立足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平台运行机制措施,务求实效,为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王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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