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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保安冒充刑警骗钱又骗色 被判有期徒刑7年

2015-10-30 13:26: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于某曾在泰安一家工厂当过保安,后来他把自己的保安制服稍加改造,把自己装扮成警察。通过帮对方找工作等谎言,于某连续骗取两名女子近29万元的钱财,还将其中一名女子发展成自己的情人,骗取他人感情。目前,于某因招摇撞骗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今年38岁的于某只有初中文化学历,2009年6月到2012年8月期间,他曾在泰安的一家工厂武装保卫部上班。看到厂里统一发的保安制服和警服有些相似,于某便打起了歪主意,他通过不法途径购买了伪造的警衔、警号和胸徽佩戴,经过这一番改造,于某摇身一变成了一名“警察”。

      2011年夏天,于某经人介绍和一名姓张的女子认识。于某发现从事个体经营的张某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比较有钱,便打起了她的主意,想从张某那里骗取钱财。在和张某的相处过程中,于某隐瞒了自己保安的身份,自称是公安局的刑警,以此获取张某的好感和信任。在交往中,于某以帮助张某办理工作,在办事过程中自己又违纪,需要用钱打点关系等理由,先后骗取张某15.93万元的钱财。同时,于某还冒用警察身份和另一名王姓女子发展成情人关系,通过类似的理由骗取王某13万元。张某和王某发现于某的纰漏后报警,于某被抓获归案。

      法庭审理认为,于某虚构事实,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多次骗取两名被害人的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泰山区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判决后,于某不服提出上诉,现案件正在二审中。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女性朋友,在与他人交往时应该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切勿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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