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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环保局首次使用查封措施打击环境污染

2015-05-25 08:14: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5月19日,在接到群众投诉肥城市石横镇南大留旧村西北角有恶臭散发,并排出废水,污染严重后,肥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工作人员联合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由于两家塑料颗粒加工点的违法行为已经达到了查封、扣押的情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5月19日,在接到群众投诉肥城市石横镇南大留旧村西北角有恶臭散发,并排出废水,污染严重后,肥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工作人员联合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发现,涉事单位系两家非法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点。联合执法人员责令业主立即停止生产,并制作了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笔录。由于两家塑料颗粒加工点的违法行为已经达到了查封、扣押的情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在过去,环保部门执法时,遇到违法排污的“三无”小作坊,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停止生产后,执法人员刚走,小作坊就又恢复生产,与环保部门打“游击”,没有现场强制权的环保部门往往束手无策。

      而且过去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只能采取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排污企业有2个月行政复议期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漫长的期间内,只能任由排污企业非法排污,环保部门无计可施。

      而现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环境执法人员可以在查处现场第一时间查封、扣押违法企业的生产设备,这样能直接、坚决地杜绝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彻底制止进一步排污行为。

      据了解,这次查封行动将强力震慑违法排污行为,也是肥城市环保局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的有力举措。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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