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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将建职业年金制度

2015-10-30 09:22:00 作者:王洪玲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10月30日讯(记者 王洪玲)10月30日,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大众网泰安10月30日讯记者 王洪玲)10月30日,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大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开始推行。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不再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改革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确定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时间等多种因素挂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统筹安排。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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