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山东新闻

济南调整征地房屋青苗等补偿标准 10月1日起执行

2015-09-03 17:15:00 作者: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确定房屋、乔木、葡萄园、砖窑等19类补偿标准。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该标准适用济南六区和高新区,各县(市)可自行制定补偿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房屋类补偿标准为:钢混结构1050—1250元/㎡;砖混结构(楼房)850—1050元/㎡,砖混结构(平房)600—800元/㎡,砖木结构(平房)500—700元/㎡,简易结构补偿标准为320元/㎡。

      原标题:济南调整征地房屋青苗等补偿标准 钢混结构一平最高补1250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