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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水入侵潜在威胁地区可划定限采禁采区

2015-02-15 08:16:00 作者:张志龙、潘林青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14日从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山东提出,对当前地下水未超采,但存在海水入侵潜在威胁的地区,可根据需要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

       记者14日从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山东提出,对当前地下水未超采,但存在海水入侵潜在威胁的地区,可根据需要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

       山东省水利部门历时2年时间组织完成了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划定全省地下水超采区,提出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建议。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复了这个有关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请示,原则同意山东省水利厅提出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

       据介绍,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明确了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包括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其中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面积8368.23平方千米,严重超采区面积2064.94平方千米。浅层地下水限采区面积9373.8平方千米,禁采区面积1059.4平方千米。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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