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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等多地出台落户新政 或将终结"黑户"历史

2014-05-06 08:55: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落户不再成为缴纳“超生罚款”的筹码,新生儿无需准生证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今年2月至4月,江西南昌市和山东省户籍部门相继实行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南昌市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做好计生工作,计生和公安部门之间约定俗成的户口办理程序是:“超生户”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必须出具向计生部门缴纳“超生罚款”的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落户不再成为缴纳“超生罚款”的筹码,新生儿无需准生证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今年2月至4月,江西南昌市和山东省户籍部门相继实行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专家分析认为,“新生儿落户”和“超生罚款”脱钩,彰显我国依法行政的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落户新政或将终结“黑户”历史

      4月初当地计生部门告知超生新生儿无需缴纳“超生罚款”发票也可取得户口时,江西省南昌县塘南镇民主村村民刘摇洲还不太相信,迟疑一周后,没料到还真在当地派出所为出生已半年的孙子顺利办了户口。

      眼见一个月的法定期限将至,担心法院强制执行,刘摇洲两天前还是主动缴纳了1.7万元“超生罚款”。“钱早晚都要缴,但他们没用上户口,让我们缴纳罚款。”刘摇洲告诉记者,这让他感觉更容易接受一些。

      2014年4月1日起,南昌市公安局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南昌户籍的计划外超生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以及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新政策主要为解决此前由于公安和计生部门协作执法而造成的新生儿未及时落户问题。”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赵峰说。

      山东省从2月起实施户籍新政策,其中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办理户口,决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决不允许造成“黑户”。

      数据显示,自新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为30余万新生儿办理了出生登记,其中1周岁以上的出生人员达12万余人。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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