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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小微所得税减征扩围 1.5万户企业受益

2014-04-10 08:53: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省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李广进介绍,此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上限提高到10万元,我省将新增15000多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估计可减免税收一亿元左右。据了解,伴随着优惠政策的扩围,我省各级国税、地税部门结合汇算清缴,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尽可能使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利好。

      “前几天刚听说政府要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减税政策优惠上限,没想到这么快就出台了,而且幅度提得这么大,对我们小微企业真是实实在在的利好。”4月9日,广饶县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尚松民告诉记者。他说,除了减免企业所得税,政府还有很多其他扶持政策措施,相信有了今天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幅提高,就可能有明天其他政策的大量跟进。

      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引起了小微企业、相关部门的关注。

      省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李广进介绍,此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上限提高到10万元,我省将新增15000多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估计可减免税收一亿元左右。

      “这一举措,既是政府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活力。”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所所长刘德军认为。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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