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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小区将定期开物管恳谈会 月初先张贴告示

2014-04-04 10:29:00 作者:郑心茹  来源:山东商报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融洽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的关系,参加全国文明城市的30个物业小区将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物业企业建立恳谈会制度的情况将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并与企业资质核定、项目创先评优挂钩。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融洽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的关系,参加全国文明城市的30个物业小区将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

      恳谈会原则上采取座谈会的方式,每月举行1次,也可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和事项召开专题恳谈会。物业服务企业经理或物业小区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代表或物业服务监督员代表将参加恳谈会。项目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辖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也可参加。

      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包括: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宣传物业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商讨小区和谐建设的有关事项等。根据济南各小区的现状,恳谈会的召开主要采取如下程序:每月7日前,物业企业在小区公告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告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报名方式、主要内容、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会议由物业小区项目经理主持,有专人记录。对会议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自身问题的,由物业企业制定解决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非物业企业问题的,由与会人员共同确定解决方案,并根据方案予以落实。会议召开后,一般问题应于10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情况特殊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反馈给相关人员。“物业主管部门将对物业企业召开恳谈会的情况进行抽查。”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物业企业建立恳谈会制度的情况将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并与企业资质核定、项目创先评优挂钩。今年试行后,此项制度将逐步在全部物业服务小区中展开。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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