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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两起森林大火处理情况 相关负责人受处分

2014-01-23 08:1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22日,山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称森防指)通报,我省九成以上的森林火灾由人为引起,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仍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据了解,去年青岛、临沂两起森林火灾都系人为造成,肇事者分别因涉嫌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也被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大众网济南1月22日讯(记者 李兆辉)22日,山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称森防指)通报,我省九成以上的森林火灾由人为引起,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仍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据了解,去年青岛、临沂两起森林火灾都系人为造成,肇事者分别因涉嫌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也被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2013年3月6日,青岛市城阳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共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员、部队官兵和当地群众3000多人,高压水泵15台,消防车20部,风力灭火机300部,灭火水枪500把,2号工具1000把进行扑救,火灾受害林地面积1200多亩,经济损失高达140余万元。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火灾系即墨市鳌山卫镇马前村村民梁某乱扔烟头引燃荒草引发,火灾肇事者梁某涉嫌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3月9日,临沂市蒙山旅游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共调集扑火人员3000余人,车辆200余台,扑火机具2000余件,省森防指派出一架直升飞机赶赴现场扑救。火灾过火面积203亩,烧死、烧伤树木7000余株,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火灾系柏林镇大石头村村民郭某公在其承包的林地内生活用火所致。火灾肇事者郭某公涉嫌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涉及两起火灾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也分别被省纪委、监察厅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森防指统计,我省九成以上的森林火灾由人为引起,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林区野外违法用火难以有效杜绝,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  

      据了解,《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森林公安机构要在节日期间组织对野外违法用火进行集中打击。重点打击未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在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用火行为。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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