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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独自练车出险情跳车摔伤 驾校被判赔2.9万

2014-03-10 12:11:00 作者:张淑玲 郭卫忠 韩坤呈  来源:京华时报
男子尤某在一驾校学车时,误将油门当刹车,情急之下跳车受伤。法庭上,驾校方辩称,尤某是自己操作失误,错将油门当刹车踩而造成车辆失控,后尤某又无故跳车才致受伤,故驾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标题:学员独自练车出险情跳车摔伤 驾校被判赔2.9万

      男子尤某在一驾校学车时,误将油门当刹车,情急之下跳车受伤。协商无果后,尤某将该驾校诉至延庆法院。记者昨日获悉,延庆法院八达岭法庭判决该驾校赔偿尤某医疗费、误工费等2.9万余元。

      尤某诉称,其在一驾校学车,去年2月23日11时许,教练安排其在教练场内独自练习出库、倒库。他上车后,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下,导致车辆蹿了出去,情急之下,自己跳车摔伤。

      经医院检查,尤某伤情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头皮血肿,多发软组织损伤等。尤某认为,自己在驾校学开车,不具备单独驾驶的条件。因为驾校教练失职,让自己单独练习,对学员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其过错致自己受伤,故驾校应予以赔偿。

      法庭上,驾校方辩称,尤某是自己操作失误,错将油门当刹车踩而造成车辆失控,后尤某又无故跳车才致受伤,故驾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延庆法院审理认为,学员在驾校学习驾驶技术,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教练应高度重视并按规定随车进行指导。该案中,该驾校的教练违反规定,没随车指导,导致尤某操作失误后被迫跳车,且该教练处于行使职务期间,故驾校应支付尤某相应损失2.9万余元。(张淑玲 郭卫忠 韩坤呈)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泰安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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