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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扶持政策
对新设立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设备的,对其租赁费率超出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部分连续3年给予50%补助;办理银行贷款的,对超出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部分连续3年给予50%贴息补助。(泰政发〔2022〕7号《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双招双引”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泰政发〔2019〕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招商引资扶持激励政策〉的通知》)
基金扶持政策
鼓励和支持国内知名基金组织与我市开展合作,按市场化模式成立“产业基金”,目前已组建成立洪泰泰安产业发展基金、港晟望岳产业投资基金、远望金鼎产业投资基金等一批基金,引进和挖掘有投资潜力的企业、项目,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企业上市奖励
对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奖励。对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企业上市募集资金额度最高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本地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上市或市域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我市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促成泰安市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上市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泰政发〔2022〕13号《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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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详细]
前三季度,泰安市商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牢牢把扩消费、稳外资、稳外贸、强招商等重点商务工作抓在手上,创新实干、奋力争先,全市商务运行稳中向好,各项指标增幅实现“进八奔五争前三”。[详细]
随着全市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纵深推进,各项保运行、稳增长、增动力的政策举措落实落地,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全市第二产业发展持续回升,量增质提。前三季度,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979.3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连续三个季度居全省第1位。[详细]
11月1日上午,开封研学旅行泰安推介会举行。泰安市重点旅行社研学负责人、研学机构(公司)负责人、新闻媒体、中小学校长等齐聚一堂,共谋泰安、开封两市研学旅行创新发展大计。[详细]
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2023年第9期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泰安市综合信用指数91.33分,位列全国261个地级市第一位。[详细]
今年以来,泰安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部门以“稳粮、扩豆、提单产”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抓好耕地保护和科技支撑,全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