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综合新闻

古人登泰山也要买“门票” 最高时与现在大致相当

2015-09-12 16:42:00 作者:姜言明 郑莉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泰安会议召开。47位中外专家学者齐聚泰安,共商泰山文化传承和发展大计。会上,泰山学院泰山研究院研究员周郢作了题为《泰山香税制度新证》的主题发言,通过其最新考察发现,向我们揭示了古代泰山“进山门票”的那些事。
    ▲现存于泰安市档案馆的清同治三年(1864)泰山香税票。
      

      近日,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泰安会议召开。47位中外专家学者齐聚泰安,共商泰山文化传承和发展大计。会上,泰山学院泰山研究院研究员周郢作了题为《泰山香税制度新证》的主题发言,通过其最新考察发现,向我们揭示了古代泰山“进山门票”的那些事。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郑莉

      明成化时期已开始收门票 

      周郢说,在古代,国家征收的泰山香税,其中一项即进山门票(另一项为香火钱),他近几年一直在作这个课题的研究,近期结合清康熙“开山碑”及同治香税票等史料,得出了新的发现。

      “关于泰山入山香税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传统的说法是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但事实上在此之前,已有征取泰山香税的记录。”周郢告诉记者,据《广德州志》记载:“濮瑾字良玉,天顺癸未(1464)选贡,任宁阳县丞,……泰岳香税,旧额二万有奇,三委瑾摄,增十之二三。”

      “这段记载说明,濮瑾督税任宁阳县丞的时候(天顺末至成化八年)就有征收入山香税,由此可知,在早于正德的成化时期就已征收泰山入山香税。目前,这是关于泰山入山香税可考的最早记载,至于泰山从什么时候开始‘卖门票’,我们仍需要考证。”周郢说。

      那么古代登泰山“门票”是多少钱?周郢表示,随着时间发展,古代泰山“门票”价格也不断变化。万历时期有史料记载,官府在泰山设总巡官一员,“专一督理香税”,下设分理官,“定遥参亭二员,一收本省香税,一收外省香税,俱填单给与香客;玄武门一员,收山后香税,亦给单;红门、南天门各一员,俱验单放行;顶庙碧霞宫门上一员,查放香客出入”。初定例本省香客每名纳银五分四厘,外省香客每名纳银九分四厘,后因为出现外省香客冒充本省人的事件,于是改为不分省别,“一例香税银八分”。

      当时节假日也“免票” 

      周郢说,万历时期,朝廷每年要收缴泰山门票税收两万两,后因国家财政困难,入山香税在国家财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进山门票”的价格也不断提高,明末提至每人一钱二分,后改为一钱四分,清初甚至提升至二钱,最高价格是康熙初年曾提至五钱。随着香税不断提高,收入众多,据明末张岱计算:“合计入山者日八九千人,春初日满二万。山税(香税)每人一钱二分,千人百二十,万人千二百,岁入二三十万。”

      “按照当时物价换算,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二三百元,五钱差不多是一百多元,跟现在泰山门票价格差不多了。”周郢说,由于清初提高香税税额至二至五钱,导致大量家境贫困的香客交不起香税无法入山,香客锐减,“泰安在古代就是旅游服务型城市,各种为香客提供衣食住行服务的店铺鳞次栉比,香客锐减对泰安地方经济打击沉重。”

      为了地方经济不被拖垮,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开始,地方官吏采用类似当今节假日免票的方法,用以招徕香客。现存于遥参亭康熙四十年(1701)二月所立的“开山碑”证明了这一做法,上题“奉直大夫知泰安州事章老爷奉行德政,山东布政司刘大老爷、分守济东道朱老爷,大发仁慈,广开善路,开山自初八日至十八日洪恩碑”。所谓“开山”,就是向登山香客免征香税,免征时间从正月初八起至十八日止,为期十天。不过泰山香税是上缴中央财政的税收,地方官府只能暂时宽免,而无权加以彻底裁革。但是“免票”期间,泰山香客爆满,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受到冲击的泰安地方经济。

      乾隆皇帝钦立“免票碑”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刚即位的乾隆皇帝在河东总督王士俊密折奏请下,下旨裁革泰山香税。宣旨说:“朕闻东省泰山,有碧霞灵应宫,凡民人进香者,俱在泰安州衙门输纳香税,每名输银一钱四分,通年约计万金。若无力输税者,即不许登山入庙。此例起自前明,迄今未革。朕思小民进香祈祷,应听其意,不必收取税银,嗣后将香税一项,永行蠲除……”

      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六月二十一日,又谕总理事务大臣:即日起禁泰山香税,“谕到即镌石树祠,以垂永久。”《裁革香税碑》立于岱顶碧霞祠,现在已经佚失。泰山门票自此取销了一段时间,游人可以免票入山。

      根据这段史料,专家学者一般认为泰山入山香税废止于乾隆皇帝刚即位的雍正末年,但新发现的税票实物可以证实,入山香税在晚清又征收过。

      2010年,泰安市民张立展向泰安市档案馆捐赠一批藏品,其中一件为清同治三年(1864)泰山香税票。票长9cm,宽6.7cm,木版刷印。票面正中大字一行“泰山进山门上香税”,右侧小字二行:“凭票银二钱,方可上山。”左侧小字二行:“泰安府官印票,同治三年。”下钤“泰安府印”朱红楷字方印。周郢认为,根据这枚税票实物,可以得知:泰山香税在同治时期复征,而且根据票面“泰安府官印票”刊字与“泰安府印”印文,本次复征并非由中央政府确定,税务也不由户部管理,而是“泰安府”自行征收;此次开征的税额为每人“二钱”,约与康熙六十年“票银人二钱”、雍正十三年“输银一钱四分”相当;据票面“泰山进山门上香税”及“凭票银二钱,方可上山”,征税地点乃在泰山山门(遥参亭或红门宫)。

      周郢告诉记者,清末重新开始征收泰山入山香税可能与当时的财政危机息息相关,不过征收了多少年还没有史料可考,不过根据推测,不久战乱泰山入山香税就停收了。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