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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普通住宅物业拟划分五个"星级"标准收费

2014-08-22 00:48: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20日,泰安市公布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按照5个等级收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普通住宅停车服务费、车位(库)租赁费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市物价局和房管局反映。

      20日,泰安市公布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按照5个等级收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普通住宅停车服务费、车位(库)租赁费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市物价局和房管局反映。

      物业服务将按

      五个等级收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选择的物业服务等级,在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泰安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分为五个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每个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基准价格还对是否配备电梯进行区分,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比不配备电梯的每月高0.4元/平方米。

      据了解,配备电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中已包含电梯运行电费、日常维护保养、相关检测等运行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电梯管理费、电梯卡工本费、电梯卡押金等其他任何费用。

      车辆占用共有道路

      不得收租赁费和服务费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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