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综合新闻

泰安拟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公示)

2014-08-07 09:5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6日,泰安市物价局、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规范泰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公示。据了解,这是16年来泰安首次调整全额和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各种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大众网泰安8月7日讯(记者 聂艳艳 报道)6日,泰安市物价局、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规范泰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公示。据了解,这是16年来泰安首次调整全额和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各种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泰安市拟调为:省级实验、示范园320元/生.月,市级规范化幼儿园220元/生.月,县级规范化幼儿园160元/生.月,县级规范化以下幼儿园130元/生.月。

    市直和省以上驻泰单位经费自筹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规范为: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最高700元/生.月,市级规范化幼儿园最高490元/生.月,县级规范化幼儿园最高350元/生.月,县级规范化以下幼儿园最高240元/生.月。

      大众网记者从相关数据了解到,目前泰安市共有幼儿园1078处,在园幼儿12.86万人,教职工12057人,专任教师859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879处,民办幼儿园199处。公办幼儿园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财政拨款的不同,将公办幼儿园划分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部分拨款和经费自筹三种类型。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