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综合新闻

泰安四项环境指标均列省前三甲 获奖300万元

2014-06-27 08:08:00 作者:聂艳艳  来源:大众网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财政厅日前联合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其中泰安市获得污染物总量减排奖二等奖;环境管理奖三等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三等奖;第二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一等奖。根据奖励办法,泰安获得300万元奖励。

      大众网泰安6月27日讯(记者 聂艳艳 报道)近日,山东省环保厅、财政厅日前联合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其中泰安市获得污染物总量减排奖二等奖;环境管理奖三等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三等奖;第二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一等奖。根据奖励办法,泰安获得300万元奖励。

      据了解,此前公布的《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确定,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对象为全省17个设区市。共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环境管理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奖金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每一个奖项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2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8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万元。

      山东省要求,各市要充分认识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借鉴学习先进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推动“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