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2016-01-11 09:0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在全市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大众网泰安1月11日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在全市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明确“黑名单”管理范围。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因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情节严重,受到吊销食品药品许可证、撤销食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生产经营者、有关责任人员以及涉案产品信息。

      全面实施“黑名单”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的指导、监督、认定和公布,重点对受到吊销食品药品许可证、撤销食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隐瞒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发布“四品一械”违法广告、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五个方面的“黑名单”进行管理。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