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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登记住宿 泰安一宾馆经营者遭罚

2015-12-22 08:59:00 作者:焦小洲  来源:大众网
12月19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马庄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一名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人陈某。

      大众网泰安12月22日讯(通讯员 焦小洲)12月19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马庄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一名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人陈某。

      12月17日20时许,马庄派出所民警按照分局统一部署,在马庄镇辖区内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行动。当清查至马庄镇某旅馆时,发现刘某在204房间内住宿,而旅馆负责人陈某并未按照规定如实登记刘某的身份信息。当晚,马庄派出所民警将陈某口头传唤至马庄派出所询问情况,陈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以后一定如实登记旅客信息。12月19日,马庄派出所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民警提醒:旅客在住宿宾馆旅馆时,一定要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没有身份证件是无法入住宾馆旅馆的。公安机关若发现宾馆旅馆未如实登记旅客的身份信息,而让旅客住宿的,可以对宾馆旅馆的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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