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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起远程操纵电信诈骗案

2015-12-04 08:38:00 作者:侯贞 胡缤月  来源:泰山网
近日,记者从泰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成功审结首起冒充法院、公安机关、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记者从泰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成功审结首起冒充法院、公安机关、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今年,泰城70多岁的林先生以及张先生等5人分别遭遇了犯罪团伙冒充法院、公安机关、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的电信诈骗,遭受了巨大财产损失。警方接到报案后,将此案立为“泰山区系列电信诈骗案”进行侦查。经过不懈努力,警方在福建省泉州市某小区将专门负责取钱的叶某添、叶某婷抓获,查获作案用银行卡100余张,并根据供述,顺藤摸瓜,将其上线许某龙抓获。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虽然罪犯团伙在诉讼过程中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但依照法律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惩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两名从犯也按照犯罪程度受到了的惩处。案情宣判后,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没有异议,不进行上诉。

      针对电信诈骗案,主审法官提醒大家,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公安、法院等部门在办案中确需冻结当事人银行账户的,会通过金融机构直接进行,而不会让人将存款汇到所谓的指定账户为公民转款保存;遇到真实度辨别不清的电话,市民应通过拨打本地114查询真正的公安机关、银行客服电话核实情况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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