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心城市体系
全省国家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名录
2020年山东省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
2030年山东省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
高速公路网布局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公告,并将规划进行公示。根据规划,2030年,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5%左右,其中,临沂市将成为仅次于济南、青岛的地区中心城市,2030年城区人口将达到300-500万,进入I型大城市行列。
规划显示,山东省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坚持海陆统筹、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山东特色的就地就近城镇化道路。到2020年,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5%左右,至2030年,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基本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
同时,山东省将构建四级中心城市体系,济南、青岛为区域中心城市,临沂与烟台、济宁同为地区中心城市。到2030年,全省将建立“双核、四带、六区”网络化城镇空间体系布局。其中,济南、青岛为两个核心城市,辐射带动全省城镇加快发展。壮大济青聊、沿海、京沪、鲁南四条城镇发展带,强化培育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青岛-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枣庄-菏泽、东营-滨州、临沂-日照等六个城镇密集区。
到2030年,济南、青岛两市城区人口500万以上,进入特大城市序列,临沂、烟台两市城区人口达到300-500万人,成为I型大城市。淄博、枣庄、东营等12个城区人口100-300万。同时,山东省到2030年将建成7000个农村新型社区、5000个中心村、4000个特色村。
据了解,规划由山东省住建厅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公示日期至12月26日截止,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都可向省住建厅反馈。
专家解读
朱建成:配套设施跟上才是真的城镇化
针对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中,临沂市地区中心城市的定位,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认为,规划为临沂市未来发展进行了定位,将有利于拓展临沂发展空间,促进产业发展。
“之前,临沂市就规划要建设成鲁南苏北区域性中心城市,从城市定位来看,临沂市的规划与省住建厅的规划不谋而合。临沂市是人口大市,发展潜力巨大,有望到2030年、甚至是之前建成300-500万人口的I型大城市。”朱建成说。
朱建成表示,临沂区位优势明显,作为鲁南苏北的重要中心城市,临沂市在商贸物流方面更是一枝独秀。规划的出台,城镇化的发展,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将促进临沂市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从而为临沂的发展注入动力。更可以增加临沂市招商引资的砝码,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朱建成指出:“城镇化,最终将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一方面促进城市发展,一方面也对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提出了要求。规划先行了,之后的配套设施建设同样重要。”(王富军)
临沂城镇化关键词
【城镇空间布局】
关键词:鲁南城镇发展带与临沂-日照城镇密集区
在城镇空间布局方面,临沂列入山东“四带、六区”网络化城镇空间体系中,成为鲁南城镇发展带与临沂-日照城镇密集区的核心城市之一。
其中,鲁南城镇发展带将依托日荷通道,随“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形成独特的文化带、产业带,并依托长深高速及未来的京沪高铁二线,在滨州-东营-潍坊-临沂一线形成一条新的城镇发展轴线。另外,临沂-日照城镇密集区,将建设成为国家化商贸物流中心,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桥头堡,鲁南苏北地区经济发展高地,鲁南临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及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和滨海旅游目的地。
【中心城市等级】
关键词:地区中心城市
根据城市集聚辐射影响能力,山东省建构了区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等四级中心城市体系。临沂市与烟台、济宁同列为地区中心城市,仅次于区域中心城市济南、青岛。另外,临沂市沂南、郯城、兰陵等9个县,全部被划为县域中心城市。
同时,规划还要求加快培育中心镇,对山东省244个国家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进行重点培育,将其发展为县域次中心。其中,临沂市共有24个国家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城镇化后劲十足。
【城市规模】
关键词:2030年成为I型大城市
规划显示,到2020年,临沂、日照、德州等14市城区人口达到100-300万,临沂成为II型大城市,到2030年,临沂将脱颖而出,城区人口将达到300-500万人,届时将成为I型大城市。同时,沂水县将建设成为城镇规模在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的公告
为构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城镇体系,引导省域空间合理布局和城镇建设有序发展,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以下简称《体系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日期: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26日
二、意见收集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