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泰安12月3日讯 11月27日、11月30日,泰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明东先后到宁阳县和东平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期间,赵明东分别听取了县乡党委、纪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并深入街道、社区与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座谈。赵明东就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提出4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是严肃的政治责任和“一把手工程”。基层各级党组织要研究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中央的鲜明态度和群众期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要强化乡镇、部门单位、村居主体责任的落实,厘清责任边界,列出“两个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明确职责定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勇于、善于担当。要强化派驻巡查工作,对相关领导实施问责。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党委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强化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要抓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使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标准,严守纪律底线。要加强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使党员干部受触动警醒,明确底线,规范行为。要抓早抓小、主动监督、超前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真正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谈话函询工作要留痕留档,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报告重大事项要实事求是,经得起检验,不如实报告的要追究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杜绝“说情风”,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倡树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抓好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是新常态。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坚持重心下移,结合“四风”问题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细化措施、探索方法、突破难题,消除监督盲区和薄弱环节,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善于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对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总结提升。要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要强化治本,抓好制度建设并狠抓落实,加强农村“三务”公开、“三资”管理,夯实打牢基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得起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履职保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引领示范带动。要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提拔和重用;纪检干部要树立良好心态,正确对待组织、对待他人、对待自己。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树立底线意识、底线思维,筑牢纪律底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律审查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党性观念,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业务能力,为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