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籍南通公安民警于海涛因公牺牲 年仅36岁

2015-11-26 23:03:00 作者:张圣祥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11月25日15时许,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大队二级警员于海涛在大队部工作时,突然昏倒,紧急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6岁。

      

        新华网南京11月26日电(张圣祥) 11月25日15时许,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大队二级警员于海涛在大队部工作时,突然昏倒,紧急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6岁。
      据悉,根据第四次“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安保工作安排,南通全市公安机关自11月21日起进入一级勤务状态,主要警种部门确保每天三分之二警力在岗在位。根据工作安排,于海涛于11月24日20时至25日凌晨4时在市区五一路附近执行交通治安巡逻任务,后在单位宿舍休息。25日15时许,正在大队部工作的于海涛突然昏倒,被紧急送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救治,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15时45分不幸殉职。据医生介绍,于海涛因脑血管意外,送到抢救室后,尽管采取了持续的心肺复苏,还是没能挽回生命。
      于海涛,男,1979年1月出生,山东泰安人,中共党员,曾在远望2号测量船服役,从事雷达测绘工作。2011年12月从部队转业至南通市公安局,一直从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参加工作以来,于海涛为人谦和,在本职岗位上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2014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于海涛同志追悼会将于11月27日在南通天福园举行。
      原标题:南通公安民警于海涛因公牺牲 年仅36岁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