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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接轨市场 东平“土改”让百姓自己做主

2015-11-02 08:51:00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东平“土改”

        联润土地股份合作社蔬菜大棚丰收,村民也成为了合作社工人。(资料图片)

     

        30多年前,山东东平人万里,在安徽推动包产到户、分户经营,带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如今,在万里的家乡东平,一种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新模式——在分户经营基础上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如星星之火正在燎原。

        在山东大汶河旁农田看到的一幕,曾让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深为感叹——一名女性在前面拉犁,一名男性在后面扶犁,“已经21世纪了,可有些地方还在延续2000多年前的生产方式。”

        “如果说包产到户是脱贫所逼,东平土改则是致富所逼。”徐勇认为,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期,破局首在三农,东平的土地改革试验价值由此凸显。

        困境倒逼改革 

        东望泰山,西临黄河,地处山东省西南部的东平县,山、水、平原各占三分之一,自古以农业为主。

        “东平山好、水好、人更好,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这是徐勇对当地的第一印象。

        用东平县银山镇南堂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灿宾的话说,“村民穷,村集体更穷”。以前,360户村民,人均耕地不足3分,且多分散在山坡上。村民外出打工或打鱼为生。“南堂子怪事真不少,山清水秀风光好,只见大哥不见嫂”,描述的是这里穷得娶不起媳妇。

        而在东平县彭集街道安村,地少且分散,种地不挣钱。2011年前,村委会办公场所仅有两张桌子、三把椅子,还欠着24万元外债,村里曾经9年没有村主任。村里80%以上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

        南堂子村与安村,是前些年东平县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一个缩影。

        东平县县委书记赵德健深有体会:村民没钱,意味着物质生活幸福指数低下;村集体没钱,则意味着说话没人听。

        上任以来,赵德健走访了100多个村,写下《用脚步丈量民情》一书。书中,100多个村庄的共同点,就是村级治理没钱。

        东平县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2011年,全县716个行政村,没有集体收入的村庄276个,占38.5%;村庄集体经济在3万元以下的,占21.4%。也就是说,近四成村庄属于“空壳村”,还有两成多村庄集体经济薄弱。

        农民与村集体都没钱,乡村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东平县县委县政府意识到,传统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已很难适应现实发展的需求。

        出路在哪儿?

        2012年,东平县与华中师大中国农村研究院展开合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大量的实地调查研究让课题组明确,东平农业农村发展已走到新的“十字路口”:

        全县17万农户承包土地,户均5.1亩,大部分以家庭经营为主,土地零碎、过于分散,生产效率低,很难获得规模效益,农民增收困难;

        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农民对农业依赖程度减弱,农业兼业化、老龄化、女性化经营日益明显,难以形成现代高效农业,经营体系亟待创新;

        村级收入不仅少,且缺乏有效来源,相当数量的村庄集体经济空壳,村庄治理陷入困局。

        农民接轨市场 

        “钱去哪儿了?在市场中。”在徐勇看来,农民如何与市场接轨,参与市场经济,而不是为市场所隔绝,这是东平县县委县政府与华中师大课题组首先要解答的问题。

        以往,人民公社时期,最大的特点是有公平但缺效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有了效率,又缺乏公平。

        有没有一种方式,可以既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资源,又能调动农户积极性,并引入现代先进运营、管理模式,实现效益与效率兼得?

        2012年10月26日,东平县接山镇后口头村炬祥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成为山东省首批、泰安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所谓土地股份合作,用课题组成员黄振华的话来概括,就是通过土地入股、市场运作,实现农村集体的重塑。

        “户户有土地,户户能加入”,具体说来就是,将土地确权与土地经营相结合,将农民土地股份化,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此让农民的土地成为能够从合作社经营中获取收益的一种资产。

        “但这种合作,又不仅仅是土地的封闭联合,而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开放式联合。”黄振华介绍,在这个过程中,不同于人民公社式的生产要素简单联合,农村最为匮乏的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得以有效引入。

        东平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要求合作社成立独立的管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均由入社农民共同选举产生,分别负责日常管理、经营与监管。重大决策则采取社员大会表决形式,社员根据合作制原则,平等享有决策权。利益分配方面,则按股分红。

        炬祥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初,共有17家农户,202亩耕地、100亩河滩地,栽植国槐、法桐等。现如今,全村村民踊跃加入合作社,入社土地1060亩,村集体荒滩地350亩,产业涵盖乡村旅游,绿化、经济苗木,紫薯种植等。

        根据合作社的方案,农户土地1亩为1股,集体的滩涂地质量稍差,每两亩为1股。2014年5月,合作社第一次分红,农民每亩耕地在获得1000元保底股金的基础上,分得200元红利;村集体也获得数万元保底利益与分红。

        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截至今年10月,东平全县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55家,入社农户7809户,规模经营土地4.36万亩。

        根据各村实际,如今,在东平,土地股份合作已探索出3种经营模式:引入外部资金、技术和管理,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经营型;将土地整体对外租赁,稳定获取租赁收入,实现规模种植、提高土地产值的内股外租型;自主培育产业的产业经营型。

        收益,不只是钱 

        东平县农村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组建伊始,就确定了一条基本原则:“改革的首要目的,是让农民受益。”

        在东平,凡参与了土地股份合作的农民,都有一个新的称号:“三金”农民(租金+股金+薪金)。具体来说,既有土地租金作为基本收益,也有由弹性分红、风险收益、务工报酬构成的增值收益。

        课题组介绍,合作社收益方面,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金、公益金后,首先保证土地基本收益,不论是农户土地还是村集体土地,入股土地每亩可拿到1000元左右的固定租金,这是保本收益,还可以视情况浮动。其次是按股分红。收益剩余部分,则根据股权和契约分配。

        “加入合作社,除了保底租金、年底红利,平时在苗木基地打工,每年还另有七八千元劳动报酬,挺合算。”接山镇后口头村村民赵恒水说。

        村集体也跟着受益。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不同于2011年前的衰败,彭集街道安村如今已是另一番景象。安村安大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单引进公司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这一项,集体就能收入30多万元。短短两年间,安置就业500余人,入股农民人均增收4000元,村集体年收入达150万元。

        无论农户还是村集体,收益不仅体现在钱这一方面。

        在课题组看来,土地股份合作,为农民搭建了合作纽带:以土地为中心,农民能有效地参与进来,形成新型经济共同体,农民市场地位提高了,并且充分享受入社、退社自由。

        农村市场化改革也得以推进:一家一户承包土地的凝固格局被打破,实现了土地由资产向资本的转变;培育了新型农民,愿种田的有田种,不愿种田的可以摆脱土地束缚,持股进城;而引入的公司管理模式,则改变了传统家户经营模式。

        对村集体来说,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有了稳定收入,服务村民的能力也更强。

        有了集体收入,村集体在管理上更有话语权,村民凝聚力也在增强。

        安村村支部书记孙庆元介绍说,有了安大合作社,不仅村里的水、电、路、医、学等基础设施和村民福利大大改善,村里考取大学本科的孩子,养老院老人等人群,还可以获得奖励或补助。

        通过土地经营权折股到户,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和受益权更加明确,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联结增强,有效激发了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2013年,安村修一条路,概算投资17万元,最后,全村各户踊跃出义务工,仅花费了15万元就修好了。

        东平县一项最新统计显示,到2014年年底,东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6936元增长到10598元。

        “替老百姓做主,不如让老百姓做主” 

        “人还是那些人,地还是那些地,为什么就不一样了呢?”在乡镇调研中,东平县农村体制改革小组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白常顺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

        在他看来,东平此次土地股份合作改革的一个经验就是,东平的实践探索不是上级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从实际出发,为解决问题起步的。政府没有搞运动,而是成熟一个引导一个,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政府部门虽然还是主导,但仅仅是引导,而非站到前台,“但凡不是以老百姓为主体的,都干不长。”

        这不是没有惨痛的教训。

        上世纪90年代,东平也搞过全县运动,建大棚,种蔬菜、西瓜等。政府压指标,公路沿线放眼望去,大棚整齐划一,表面看上去一派热火朝天,最后却是集体拿钱付债。

        农民被迫做,没有积极性。最后,村镇干部甚至远赴上海卖瓜,事情没少做,吃力不讨好。

        经历了这场改革,东平县委书记赵德健感慨,自上而下地“搞运动”已不符合实际,“这场改革纯粹由农民自己来推动,而非以往的行政命令式,替老百姓做主,不如让老百姓做主。”

        赵德健坦言,刚到东平县任职时,自己也经历过失败。

        当时,县里招商引资,在县里沿湖乡镇推广养鸭。县里把养鸭大棚修好交给农民,把鸭苗送给农民,但不少乡镇最后做得并不好。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养鸭积极性不高,但县里硬要求他们养;另外,群众对养鸭不熟悉,后期又需要许多流动资金。最后,这件事在不少乡镇以失败告终。

        “这种行政命令式的做法,把本来既有的乡村治理、乡村经济发展、组织农民的规律违背了,农业有自身的规律,乡村治理也有自身发展的规律。”赵德健说,必须要充分地做好调研;而且,在农村,不一定非要这种模式那种模式,“农民自己认可的、简单实用就好。”

        课题组成员、华中师大中国农村研究院的万磊博士长期在东平驻点。在万磊看来,东平“土改”,走过了一段比较长的探索历程,但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才有了来自底层的创新与政府的上下互动,一起推动了改革的进程。

        万磊举了个例子,在接山镇后口头村,一开始,农户们是把土地租给邻县几个蔬菜种植大户,但收获以后市场行情十分不好,大户弃田“跑了”。后来,农户们就想,我们能不能自己成立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呢?大家一起入股,一起闯出一条路。包括后来,农户怎么入股,不愿意入股的可采取土地置换的形式,合作社由谁来管理、怎么管理等,“都是农户自己提出来,并与村集体长期沟通、协商出来的。”

        “可以说,这就是一个由农户们自主决断的过程。”在万磊看来,以往,由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等,虽然快是快,但由于是政府带着任务自上而下的改革,而政府毕竟不是市场主体,与市场隔了一层,对市场不够敏感,“非常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改革)不如由农民自己选择”。

        “慢是慢了一点,但由于改革是农户们基于自己的利益来推动的,农民的主动性更高。”万磊说,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是好事,但不能侵害到农户的利益,这个时候,政府部门主要起监管、规范的作用。

        在一次研讨会上,徐勇表示,东平“土改”基于实际,从问题出发,“就像当年鼓励包产到户一样,改革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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