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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被罚10万

2015-10-21 09:45:00 作者:田阳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10月21日讯(记者 田阳)10月20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5年前三季度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泰安市岱岳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被处罚款10万元。

      大众网泰安10月21日讯记者 田阳)10月20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5年前三季度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泰安市岱岳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被处罚款10万元。

      9月23日凌晨2:00,山东省环保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泰安市岱岳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进行了突击检查,该厂运行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其脱硫系统的3台循环泵仅运行1台,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脱硫岛pH值明显偏低。经人工监测,外排废气SO2浓度938mg/m3,超标3.68倍。针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SO2超标问题,岱岳区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0万元。

      据了解,前三季度全省环保系统累计行政处罚案件5745起,处罚金额达27358.6万元。按日处罚34起,金额达3184.894万元,查封扣押196起,限产停产21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拘留案件230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28起。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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