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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交警打人”视频网上疯传 实为暴力袭警

2015-09-19 08:27:00 作者:刘涛  来源:大众日报
在上述案件中,受伤民警之所以能迅速维权不仅得益于上级领导的重视,还取决于民警维权机制的日益完善。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市依法查处各类侵犯民警合法权益案件69起,打击处理侵权人员109人,其中刑事拘留36人,行政处罚73人。

      去年以来,泰安公安依法查处侵犯民警合法权益案件69起,刑拘36人

      近日,一则“泰安交警打人”视频在网上疯传。后经警方调查,执勤交警不但没有打人,反被别人打。目前,警方已对袭警者进行了依法处理。

      像这种暴力袭警事件,民警在日常执法中经常碰到,如何维护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去年以来,泰安公安依法查处各类侵权案件69起,打击处理侵权人员109人,有效捍卫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 本报记者 刘涛

      本报通讯员 宋涛

      现状:民警执法频受袭

      8月18日晚7点左右,一执勤交警在东岳大街校场街路口疏导交通时,一辆装修车闯入他的视野。当时汽车司机正在路口西南一商铺门前倒车,准备离开,交警突然发现其后车牌未悬挂,急忙上前制止。当他要求司机出示驾照时,却遭拒绝。

      当交警要对车辆进行依法查扣时,当事司机叫来一男一女,不仅动手打了在场一名协勤人员,还将执法交警摔倒两次。目前,这两男一女因妨碍民警正常执法被警方依法处理。

      上述案例并非个案,现如今,公安民警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遭受恶意投诉、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谩骂威胁、抗法袭警等不法侵害现象层出不穷,并呈愈演愈烈之势。

      2月28日,群众拨打110报警称:“泰安市泰山区上高办事处訾家灌庄村6号楼有人闹事并追打他人。”泰山区公安分局上高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走访调查取证时,犯罪嫌疑人韦某某情绪激动,不听民警劝阻,现场抢夺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和民警的手机,致使执法记录仪和手机损坏。在民警强制传唤过程中,韦某某、刘某某等人拒不配合,对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撕扯(把民警警服撕咬烂),并造成民警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据泰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副支队长闫斌介绍,当前,民警合法权益受侵害呈现出一些新变化,侵害民警权益、暴力袭警抗法事件具有主动性、挑衅性、侵略性等特点,且侵害程度不断增加,从口头谩骂发展为直接持凶器甚至有预谋、有组织地侵害执法执勤民警。

      原因:立法滞后法律意识淡

      为什么民警在日常执行公务时频受袭?“立法没跟上是关键。”闫斌说。

      据了解,我国法律对警察执法权的保护散见于《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等一些法律法规中。但是,《刑法》没有将暴力袭警行为单独列罪论处,只是将行为人实施犯罪后为逃避而暴力袭警作为前罪的一个从重情节处罚,或以妨碍公务罪处罚,量刑明显偏轻。对其他袭警情节轻微的,则依据《人民警察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其处罚轻微,起不到震慑效果。对无理取闹、侮辱警察及诬告警察行为的处理,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专门的规定,难以处罚。

      “相关立法滞后,民警执法缺少保障,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闫斌说。

      不仅如此,部分公民法制意识淡薄也是造成袭警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闫斌介绍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公众普遍增强了个人意识、个人权利,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本是件好事,但觉醒不是盲目的和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当妨害警察执法的人员对民警进行肆意谩骂侮辱时,正是不完善的法治环境和扭曲的法治心态的反映。”闫斌说。

      此外,在当下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下,某些民警执法素质低、个人实战技能较弱以及技术装备差等往往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措施:暴力袭警要刑拘

      2015年8月21日5时许,岱岳分局粥店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严重妨害公务案致使民警王某某受伤。案件发生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昭晖第一时间指示,要求立即启动维权程序,严格、快速、公正查办案件,依法维护受伤民警的合法权益,并立即启动了由分局“维权委”统一指挥调度,警务保障室、法制室、政工监督室、刑警大队、纪检督察科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紧急联动处警机制,快速高效地展开了案件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受伤民警紧急救治、领导慰问、心理抚慰等各项工作。并于21日12时许依法将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刑事拘留。

      在上述案件中,受伤民警之所以能迅速维权不仅得益于上级领导的重视,还取决于民警维权机制的日益完善。

      据了解,目前泰安各级公安机关已把维权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局长盯案、多警上案”制度,明确了专门的维权力量。“现在市局督察支队2人,各县市区局、交警支队至少1人专职负责维权工作。”闫斌说。

      与此同时,泰山区分局又创新提出“对于妨碍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手段的一律治安拘留,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一律刑事拘留”的民警维权案件办理“两个一律”原则,目前,该原则已在全市推广,成效明显。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市依法查处各类侵犯民警合法权益案件69起,打击处理侵权人员109人,其中刑事拘留36人,行政处罚73人。

    原标题:暴力袭警 依法严惩 去年以来,泰安公安依法查处侵犯民警合法权益案件69起,刑拘36人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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