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公安局积极应对黑恶犯罪新形势、新特点,把黑恶霸痞类犯罪作为日常工作打击重点,建立了黑恶霸痞违法犯罪“ 黑名单” 库、 市级公开通缉、领导盯案探索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三项常态打击体制,“零容忍”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共打掉各类黑恶霸痞犯罪团伙44个,已判决团伙32 个,判决涉恶犯罪人员 260 名,破获各类涉恶案件630 余起,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建立黑恶霸痞违法犯罪“黑名单”库让涉黑犯罪“无立足之地”
筹划建立了全市黑恶霸痞违法犯罪“黑名单”库,逐类细分,动态掌控,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划定“黑名单”库人员范围,根据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的社会危害程度及目前状态,将公安部规定的涉恶9类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的涉案人员划分为三类,分别根据犯罪性质对应红色、橙色、蓝色预警管控机制。实施动态管控,对红色预警人员,时时研判,及时抓捕归案。对橙色预警人员,每月一研判,有证据证明涉嫌违反犯罪的及时纳入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系统每季度一研判,视情调整预警级别。加强“黑名单”库应用,所有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都会及时录入“黑名单”库,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打击效率,降低管控成本。同时,还探索完善与其他部门、社会单位犯罪信息相互通报、交流交换机制。对列入“黑名单”库人员备选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通报相关机关。逐步深化同金融、工商、质检、卫生等行业协助配合,积极推动违法犯罪记录与个人信用、相关职业准入挂钩,使黑恶霸痞分子在全市无立足之地。
建立市级公开通缉制度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黑恶霸痞案件涉案人员能否及时到案对侦办工作至关重要,工作中发现这类人员基本隐匿在本市或附近地区,但又不够全国、全省通缉标准。为增强打击成效,尽快将在逃人员缉捕归案,今年以来,泰安市公安局依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市级通缉令工作规范》,明确了职责任务、法律依据、奖励来源、外宣及发布撤销的相关步骤,重点对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涉恶逃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通缉追捕,对发生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三类案件等在逃人员一律实行公开通缉,坚决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截止 2015 年7 月做到“人不到案不放过、 线索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不办结不放过”,坚决打掉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对于“ 黑拐枪”“ 黄赌毒”“ 盗抢骗” 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将持续用力、高压管控,拧紧螺丝、绝不松劲,不给予任何黑恶霸痞留下生存空间和喘息机会,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份,全市共发布市级公开通缉令6批27 人,已抓获 23 名,到案率达 85.2% 。
建立领导盯案制度确保打击黑恶犯罪“一抓到底”
所谓“盯案”,就是责任领导从案件受理、侦办、涉案人员缉捕及到案件移诉整个过程都要盯住不放,一盯到底,务求全案全结并扩线深挖,对发生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人不到案不放过、 线索不查清不放过、 案件不办结不放过”。制定实行“五长”盯案制度,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治安副局长,刑侦、治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人都要盯办一起黑恶霸痞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对41 起黑恶霸痞案件进行盯办。【梁圣军 徐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