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泰安中院执行人员进入羊流镇财政所后,在一台未关闭的电脑上发现游戏页面。
本报泰安8月11日讯(记者侯峰)因联合办学纠纷不履行466万元的和解协议,泰安市羊流镇政府竟成“老赖”。11日上午,泰安市中院工作人员依照规定,对羊流镇政府住所地及其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不仅正副镇长不在岗,财政所也空无一人。最终,工作人员破门而入,冻结了该镇政府一个有万余元流动资金的银行账号,并扣押大量票据和文件。
2009年之前,山东康华专修学院与新泰市羊流镇人民政府曾进行联合办学,但后来因为羊流镇政府单方面毁约,导致山东康华专修学院的投资利益受损,双方因此发生分歧,并最终诉诸法院。经过多次调解并执行之后,羊流镇政府仍有466万元未支付,反而通过隐匿财产,推诿拒绝履行义务。
8月11日,泰安中院开展“2015雷霆风暴”集中执行活动,对羊流镇政府强制执行判决。但执行人员来到镇政府后,正副镇长均不在岗,财政所里也空无一人。
在常规程序无法进行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破门搜查财政所。搜查发现,所内工作人员刚离开不久,一台电脑显示着尚未关闭的网络小游戏,另一间办公室内,茶杯内的水还有些温热。
执行人员找到大量的会计凭证和款项往来收据,记者在一份报告中看到,2014年,该镇账户上盈余了600多万元,而截止到目前,该镇账户上仍然有300余万元。
整个搜查活动持续到上午11点半,除了发现300多元现金,执行人员还将一个有1万余元流动资金的账号进行了冻结。而就在搜查要结束时,一直不愿出现的该镇办公室王姓主任出现在了财政所,在与执行人员交流后,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我们扣押了他们大量的票据和文件,这些都能反映出他们的资金流向,我们会根据这些线索进一步采取措施。”泰安市中院执行人员表示。
法院执行干警强制破门。
案件还原
从800万到466万羊流镇“一直赖”
山东康华专修学院与新泰市羊流镇人民政府产生纠纷后,泰安中院2009年9月作出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被告新泰市羊流镇人民政府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原告山东康华专修学院800万元。然而,羊流镇政府仅支付了200万元,剩余款项则一直没有及时履行。
看到胜诉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康华专修学院的教职工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2012年,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认可羊流镇政府应付共计496万元,2013年2月10日前偿还40万元,自2013年3月起每月26日前付款30万元,不间断付12个月计款360万元,剩余96万元每月26日前付款1.6万元连续付60个月。
本以为钱不是事儿了,可是令山东康华专修学院教职工没想到的是,羊流镇政府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仅在2013年1月支付10万,3月支付10万,4月支付10万,之后羊流镇政府再也没有履行义务。
本报记者侯峰
执行人员请开锁公司撬保险柜,进行取证。
搜查花絮
11日早上7点半,泰安中院的16名法官和法警从泰安乘车出发,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新泰市羊流镇政府,对该镇政府住所地及其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过程中,羊流镇政府“花样百出”,不仅正副镇长及财政所人员都不在岗,还派出了一名新入职未转正的公务员对接搜查。
本报记者侯峰
派了个未转正公务员见证搜查
“为了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我们做了多个预案,也与当地法院进行了联系,就怕出现万一。”泰安中院执一庭庭长王兆民说,执行不同于审判,往往要面临更为复杂和恶劣的环境,如果不妥善处置,执行干警很难全身而退。
上午9点左右,四辆执行车辆驶入了羊流镇政府大院内,执二庭庭长张林赶紧指挥部分车辆停到镇政府门口外,“执行工作中经常出现干警被当事人围堵在院内的情况,我们这样做是留下后手。”
按照法院程序,执行人员应该向镇长或副镇长出示搜查令,并宣告本次执行活动,但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正副镇长都出差在外。在核实确实不在后,执行人员向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进行了宣读,并提出请该主任见证执行过程,但是,该主任并没有“领情”,而是派出了一名新入职还未转正的公务员参与见证。
办公室直接答复“找不到人”
为了不耽误时间,执行人员在年轻公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位于办公楼北侧的财政所,财政所的两扇防盗铁门全部紧锁。门旁的两个去向牌,一个显示“在岗”,一个显示“外出”。在确认均无人之后,执行人员要求镇办公室联系财政所工作人员,可是办公室的答复却是“找不到人”。
“他们平时都是很忙的,今天早上都来点名了,我们镇有90多个村,他们全都下去包村了。”该镇党政办副主任说。
“工作日没人值班,放着本职工作不干,跑下去包村,万一老百姓来办事,该怎么办?”面对质疑,该副主任则以是特殊情况为由进行搪塞。
就在执行人员破门搜查后,发现了一台正开着网络小游戏的电脑,和另一间办公室内尚有余温的茶杯。
政府财务往来全用个人账号
根据现场搜出的票据和文件,执行人员介绍,羊流镇政府的突出问题是公款私存,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为了逃避执行往往通过个人账号进行款项往来,此次扣押的票据和材料上就能反映这些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一个资金超过万元的票据上,收款人写的是该镇财政所所长的名字。在搜查结束时出现的该镇办公室王姓主任也未过多表态,面对记者提出的为何正副职和财政所工作人员均不在岗的问题,王姓主任也表示不知情,并拒绝了进一步的采访。
人大代表:
上班时间不在岗镇政府一错再错
11日,泰安市人大代表刘梅元全程参与了执行过程,他表示,羊流镇政府是“一错再错”。“我觉得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这样的行为应该感到羞愧。”11日,泰安市人大代表、粥店社区党委书记刘梅元全程参与和监督了执行过程,他形容羊流镇政府在该案的做法是一错再错。
“首先,作为党政机关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事,不应该犯低级错误,给合作办学单位带来这么大的损失。其次,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应该积极去履行义务,如果真的对法院的行为不服,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去反映和解决,而不是逃避执行。”刘梅元认为,在这些问题上,镇政府领导难辞其咎。
他表示,即使乡镇公务员要集体外出,也应该至少留一人在办公室值班,羊流镇政府财政所全员不在岗的各种借口都站不住脚,“平时连周末都要留人在单位值班,更何况这样的工作日。”
“我们提出‘诚信政府’的口号已经很久了,但是羊流镇政府的做法显然带了一个坏头儿。”刘梅元说,在诚信建设方面,政府本应该身先士卒,起到模范到头作用,可是羊流镇政府的做法却让全镇人民看了笑话。
此外,第一次直接参与执行活动的刘梅元对“执行难”问题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以前我们的社区也参与协助过法院执行案件,但是,11日这个流程走下来,确实体会到了执行人员身上的压力,也看到了执行工作的复杂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