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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账”未清又醉驾 东平一“酒晕子”被逮

2015-07-09 16:59:00 作者:李明峰  来源:大众网
东平县居民张某平时喜欢喝两口,自己在家也有饮酒的习惯,这本无可非议,可是,饮酒后驾驶车辆,并且是醉酒,醉驾被逮住应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了吧,可是,张某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第一次的醉驾还没处罚,又被警察逮着了。

      大众网泰安7月9日讯(通讯员 李明峰)东平县居民张某平时喜欢喝两口,自己在家也有饮酒的习惯,这本无可非议,可是,饮酒后驾驶车辆,并且是醉酒,醉驾被逮住应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了吧,可是,张某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第一次的醉驾还没处罚,又被警察逮着了。

      为全面打好“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战役,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加大对酒驾查处力度,采取常态化、不间断检查,并取得明显效果。7月1日下午15时许,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民警在县城佛山街西首,查获一名驾驶现代轿车的驾驶人张某,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数值,随立即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张某声称没有驾驶证,是因为以前醉酒驾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民警立即带张某到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验。经过查询,民警得知,在2014年12月25,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段,张某因醉酒驾驶,被查获,当时血液乙醇含量达到128.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车辆,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张某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尚未结案。未曾想,上一次醉酒驾驶还没接受处罚,张某又一次因为醉酒驾驶被抓。

      经过鉴定机构检测,张某第二次被查后的血液乙醇含量达到90.3mg/100ml,也属于醉酒。等待张某的最终将是法律的惩处。但愿张某能汲取这次的教训,引以为戒,不再触犯法律的高压线。也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切莫酒后驾车。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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