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全面实施一个月以来,东平法院5月份共立案登记各类案件598件,同比增长24.6%。为了应对新变化,东平法院成立全市首家诉讼风险评估中心,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减少化解纠纷的成本。
“立案登记制的建立,意味着不管诉讼标的多小,不管当事人的纠纷复杂还是简单,只要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到了法院就能依法立案,而且法院就能及时受理,并且加以审理裁判。”11日,东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多月来的运行情况,东平法院党组成员,正局级审判员马海涛介绍,立案登记制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诉权,保证当事人的诉讼及时、合理有效的行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特别是经济纠纷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用立案登记制度代替现行的立案审查制度,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更加有力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据了解,立案登记全面实施一个月以来,东平法院5月份共立案登记各类案件598件,同比增长24.6%,环比增长9.7%,增幅较为明显,其中民事案件482件,行政案件9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执行案件106件。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177件,民间借贷96件,交通事故47件,租赁合同22件。在登记立案的行政案件中裁定不予立案1件。在登记的案件中,当场立案584件,当场立案率达97.7%。
“部分普通类型案件增幅较大。”马海涛表示,通过分析案件类型,离婚、民间借贷等普通类型案件增幅较大,这与“五一”及麦收季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有很大关系。同时,立案登记实施后,新类型案件也不时出现,比如国家赔偿、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等。“随着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标的额的提高,一些大标的额的案件随之纳入法院管辖。此外,信访渠道转入案件增多。原来已选择信访渠道的纠纷,由于群众认识变化及信访部门导向等原因,而重新选择司法程序,因此造成部分涉信访事件涌入法院。
“为了应对立案登记制出现的新变化,强化诉讼引导,我们成立了诉讼风险评估中心。”马海涛说。记者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看到,诉讼风险评估中心的窗口就设在中心的门口处,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可以在窗口前咨询诉讼可能产生的风险。据介绍,东平法院以原有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基础,增设1名法官,成立由2名人民调解员+1名法官组成的诉讼风险评估工作室,做好法律释明及诉讼、执行风险告知等工作,与当事人细算风险、亲情、信誉、时间、经济等因素,引导当事人冷静、理智地分析解决问题,合理调整心理预期。“比如一些因小矛盾就来法院诉讼要求离婚的夫妻,通过这个窗口会了解诉讼的风险,理性评估自己的行为。”
“立案登记制的建立,意味着不管诉讼标的多小,不管当事人的纠纷复杂还是简单,只要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到了法院就能依法立案,而且法院就能及时受理,并且加以审理裁判。”东平法院党组成员,正局级审判员马海涛说,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诉权,保证当事人的诉讼及时、合理有效的行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特别是经济纠纷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用立案登记制度代替现行的立案审查制度,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更加有力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