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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再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5-05-13 16:1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近日,泰安市委、市政府对2014年全市信访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市公安局再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两名民警被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2014年以来,市公安局公安信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以“公安信访在线”系统推广应用和有责信访案件零增长为抓手,以做好各级“两会”、十八届四中和APEC会议重点时期信访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和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攻坚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及时就地解决,实现了工作体系标准化、工作要求制度化、工作流程信息化、工作场所规范化,有力促进了全市公安信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1124件,办结率99.5%,息访率达到98%;办理群众来信374件,办结率100%。全市到部、赴省、来市上访与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3%10.5%12.6%。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中央巡视组在鲁期间、十八届四中全会和APEC会议信访安保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连续第七年被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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