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一处承包鱼塘还在合同期 地上附属物被清理

2015-04-16 12:59: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3月30日,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岔河村一处承包鱼塘,在施工补偿标准没谈好的前提下,上百棵树被砍掉、房子被推倒。宫志新说,3月20日岱岳区物价部门,范镇镇政府、岔河村委及泰安市岱岳区胜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指挥部的代表,一起清点地上附属物,并达成一致签字确认。

      3月30日,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岔河村一处承包鱼塘,在施工补偿标准没谈好的前提下,上百棵树被砍掉、房子被推倒。承包人宫志新称,岔河村村委把树卖掉钱至今没给。辖区派出所已立案。

      鱼塘还在议价期 房子和树被清理

      4月14日上午10时许,在岱岳区范镇岔河村北桥北侧,宫志新看着被推倒的房屋表情沉重。在一个干涸的鱼塘内,堆积着一些变形的铁皮和钢材,另一侧还有房屋拆除后剩下的木材。在鱼塘周边有些新砍伐的木桩,直径大约在三四十厘米。

      一些工人在宫志新承包的鱼塘区域内施工,并已安好大门。“我和村里签有20年的合同,目前还没到期。镇里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地上的附属物清掉了,至今也没给我一个说法。”

      宫志新出示的鱼塘承包合同显示,2004年4月,他与范镇东岔河村村民委员会签署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年,2024年4月份到期,并盖有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宫志新一次性支付20年的承包费。合同中规定,合同到期后,宫志新投入的设施,由他带走。合同签署后,双方还到泰安市岱岳区公证处做了公证。签署合同后,后来由于鱼塘干涸没法养殖,宫志新在鱼塘周边栽种几百棵杨树。

      宫志新说,3月20日岱岳区物价部门,范镇镇政府、岔河村委及泰安市岱岳区胜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指挥部的代表,一起清点地上附属物,并达成一致签字确认。

      3月23日,范镇镇政府工作人员送来一份山东省价格认证结论书复印件,价格认证方为泰安市岱岳区价格认定所,并注明“如对本价格认定结论有异议,可于价格认定结论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重新认定。”宫志新说,相关赔偿还没谈好,价格认证异议书他已提交,没想到镇上直接组织人员强行清理。

      拍照手机被抢走 村委卖掉树还没给钱

      宫志新4月14日向记者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事发当天有大量身着迷彩服的男子到场,有人指挥人员和挖掘机清理。

      宫志新说,看到房屋和树木被毁,他试图上前阻拦,但遭到多名穿迷彩服的男子阻拦。宫志新亲属用手机录像取证时,也遭到对方阻拦,一部拍照的三星手机被抢走。

      “当时来了一辆中巴车,一辆挖掘机,还有一辆救护车。”宫志新说看到有人躺地上,对方并没有让救护车施救,而是继续推屋砍树。“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到达现场,出警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几名伤者送往医院。”

      另一段视频显示,清理完成后,身着迷彩服的男子统一乘坐中巴车和救护车离去。宫志新说,他有房屋被推平,300多棵直径30到40厘米的杨树被砍。

      “住院期间,我听说被砍的300多棵树都让村委卖了。至今村里一分钱也没给我。”宫志新提供的4月14日出院证明上显示,他入院是因为“冠心病(新发生)”。宫志新说,从他和家人被打这10多天里,镇上和村里还没给他说法,被抢走的手机也没归还,他的住院花费也是自己付的。

      派出所已立案调查等伤情鉴定 镇政府称清理不影响议价

      岱岳区范镇岔河村村支书冯克兴介绍,当天“村里去杀宫志新鱼塘的杨树,镇里派人来维持秩序。拦河坝工期紧、任务重,我们多次对宫志新做工作,他就是不配合。期间镇里和他们发生了争议。”冯克兴承认,村里与宫志新签署的承包合同还没到期,所砍树木也是他找人卖的,一共卖了四万元左右,他会如数交给宫志新。

      范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岱岳区胜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必须在汛期前完成,4月1日要准时开工。“指挥部及岔河村一直主张,对于地上附属物补偿价格,宫志新存有异议很正常。再者,其全程参与了地上附属物清点并已签字认可,不影响其邀请权威部门进一步探讨价格。”

      镇政府工作人员解释,现场人员身着迷彩服是为到麦黄山灭火,并非为配合清理。“可能在等候灭火指令的时候,他们接到村里的电话,赶来协助村里工作,没有换衣服。”

      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当时有人躺在地上,自称受伤,我们拨打120电话,让伤者到医院检查。”出警民警说,3月31日已经立案调查,并对相关当事人做了笔录。“现在伤者伤情鉴定还没有送过来,具体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