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不断加大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力度,不仅解决了一大批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还查处了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201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继续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40.3%、9.94%、11.01%、2.15%。全市去年至今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全省仅有的3个地市之一。
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以及黄标车、代步车等,一直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
2014年,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73.8万起,同比增长44.9%。为打击各类道路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突出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重点管控,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区域性联合治理。根据各种车辆不同特点,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僵尸车”、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规定的渣土车辆,一律不准上路通行。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联合执法,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督促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同步实施处罚,实现“一次违法、三方处罚”。公安、农机等部门还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依法纠正、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交通违法行为。
自去年10月20日我市开展代步车集中整治以来,共查扣非法代步车辆724辆,查处代步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3109起,其中教育警告1801起,处罚1308人次。目前,泰城4条主干道代步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现象明显减少;行车秩序逐步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由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围绕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要素,我市交通运输、安监、教育、公安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源头监管,标本兼治。
在驾驶人安全监管领域,我市加强对驾驶培训机构、营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累计扣分满12分的驾驶人教育培训力度。2014年,累计培训满12分驾驶人8189人,比上年同期增长60.5%,对2125名违法驾驶人实施了降级处理。在机动车安全监管领域,督促全市所有的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对中、长途客车和市区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在道路安全监管领域,以高速公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农村道路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逐一建立台账,摸清底数,限定时限、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定的2处市级、11处县级督办路段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100%。
坚持集中排查与流动排查相结合,对全市道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复杂路口特别是急弯、桥梁等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奠定基础。
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影响,我市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主动应对恶劣天气条件和重大自然灾害,完善应急响应、区域协调和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并加强组织演练。市交通运输、气象、公安、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等继续推进高速公路气象服务示范路创建工作,设置交通气象观测站,实现对团雾、积雪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实时监测、预报预警。
营造浓厚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如今,走进东平县彭集街道岔河门村等村庄,人们都会看到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栏的内容不仅有出行应注意的事项,还提醒人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这是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提高辖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采取的新举措。
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我市根据本地特点,因地制宜,强化“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综合治理机制。各县(市、区)、管委会均依托乡(镇、街道)政府驻地、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监理站,建立了农村交通管理服务站。据统计,已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36个,聘请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1964名,把交通安全防控的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其中,肥城市创新实施派驻民警小分队工作模式,积极推行“一乡镇一站、一村居一办”网格化管理体系,将交通安全管理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切实解决了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市交警部门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向社会广泛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建立人员档案,统一颁发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证及徽章,定期开展志愿服务理念和基本服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者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供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救助;协助交警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为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出谋划策,形成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