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添甲醛造啤酒 卖7万斤死牛肉 33人获刑

2014-11-29 10:23:00 作者:段延海 王士民  来源:大众网
近日,山东泰安肥城市法院院刑庭审结了两起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某啤酒有限公司罚金400万元

        大众网泰安11月29日讯 (通讯员 段延海 王士民) 近日,山东泰安肥城市法院院刑庭审结了两起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某啤酒有限公司罚金400万元,公司相关责任人王某、李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0万至20万不等的罚金;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王某、高某等28人五年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且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肥城市某啤酒公司自2006年成立后一直沿用添加甲醛制造啤酒的工艺。国务院2011年发布公告禁止食品生产厂家添加使用甲醛后,该啤酒公司仍在生产啤酒中添加甲醛并对外销售。2011年以来共计生产、销售“毒啤酒”40多万包及扎啤5吨,销售金额180多万元。该啤酒有限公司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某、李某等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家住肥城市边院镇的王某2012年1月以来先后从泰安某牧场公司以6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死牛595头,17万多斤,分别销售给张某、高某、杨某等人,共计销售约243头,7.4万多斤,销售价格41万元。张某、高某等人又分别将死牛肉销售给他人。王某等28人明知是死因不明的牛,仍介绍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照犯罪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上述刑罚。
      两起案件经上诉审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裁定维持原判,现已生效。该两起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案件在群众中反响强烈,对犯罪分子的严惩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食品安全作为“舌尖上的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属于国家安全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食品安全离不开严格的监管,只有采取最为严厉的处罚,用巨大的成本风险倒逼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恪守底线,才会让走偏的责任坚挺起来,食品安全才会避免“易粪相食”。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泰安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