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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仲裁一年多 泰安一村民八万多工伤赔偿还没影

2014-10-30 07:33:00 作者:赵兴超  来源:齐鲁晚报
宁阳村民王庆根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经劳动部门仲裁,厂方需赔偿8万多元。28日,家住宁阳县华丰镇国家庄村的村民王庆根,拿着已经裁决一年零三个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还是没有等来自己九级伤残换来的赔偿款。

      宁阳村民王庆根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经劳动部门仲裁,厂方需赔偿8万多元。而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至今一年多未拿到赔偿款。王庆根找厂方要赔偿款,厂方称走法律程序,没法和他处理。28日,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表示,近日将再次为申请人执行。

      28日,家住宁阳县华丰镇国家庄村的村民王庆根,拿着已经裁决一年零三个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还是没有等来自己九级伤残换来的赔偿款。为了拿到应得的这笔八万八千多元赔偿,普通农民出身的王庆根不知跑过多少次县里、镇上,也不知道该找谁要这笔钱。

      2011年8月12日,王庆根在工作中砸伤右手,经泰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工伤九级。2013年2月8日,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泰安市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和他续签合同,但也没有给予补偿。2013年7月9日,王庆根向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最终裁决宁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赔偿各项费用、补助88114.5元。

      王庆根说,拿到裁决书时,他以为自己的受伤终于有了说法,但没想到的是,赔偿款的兑现拖到了现在还没有解决。王庆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为泰安市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公司院内。王庆根说,房地产公司属于宁阳县华阳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这一点,在劳动仲裁裁决书上也有体现,劳动部门认定的被申请人就是该服务中心。

      28日上午,王庆根再次联系了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公司委托代理人柳先生,柳先生表示已进入法律程序,没法和王庆根个人处理此事,让他还是找法院。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表示,该案曾执行过一次,后又更换了执行法官,近几天法院将会再派人到被申请人处进行执行工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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