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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五保障”扎实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

2014-10-13 08:53:00 作者:泰安市农业局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10月13日讯  东平县“五保障”扎实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一是组织保障。成立东平县2014年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动态追踪与检查监督和政策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局长李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制度保障。根据生态农业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出阶段性计划,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职责。落实建设内容,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保证建设质量和标准。落实保障措施,财政部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发改、科技、畜牧等部门要从项目建设上予以倾斜,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技术保障。设立东平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专家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难题,提高项目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四是资金保障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以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为主体,社会性投资、招商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 五是运行机制保障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的设计、论证、衔接准备等前期工作。组织专家对各实施主体单位进行严格评审。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生态农业建设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认知度,着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加快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步伐。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泰安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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