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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泰新路新甫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14-08-05 20:53: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泰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126

      2.2项目概况:泰新路新甫段起点与G205平交,终点位于翟镇与新甫街道交界处,路线全长2.911km,按照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规划建设,路面宽12-18m,路面结构形式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路面两侧设置直径1m、1.2m排水暗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新泰市。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27.4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3:30分-16:3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图纸自行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8月29日下午14 时 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泰市青龙路889号

      邮 编:271200

      联系 人:李树壮

      电 话:0538-5350051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西首北侧

      邮 编:271200

      项目经理:牛玉杰

      电 话:0538-8221207

      传 真:0538-8221203

      电子邮箱:tatxxt@163.com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 人:陈强

      电 话:0538-7257356

      电子邮箱:xtjyzxcq@163.com

      2014年8月4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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