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龙廷镇黄崖村村委没钱归还8万元修路款,将村委会办公室转让给村民。后来村委会大院建起文体小广场,由于场地权属纠纷,6日晚村民们跳广场舞时起了纠纷,两人住院。
纠纷
跳广场舞起争执
两人受伤住进医院
7日,在新泰市中医院,新泰龙廷镇黄崖村村民江兆仁躺在病床上正在打点滴。医生说,他的头部有伤、腰部轻微骨折。龙廷镇派出所民警在现场作笔录。
江兆仁对民警说,6日晚上,20多个村民在村文化小广场上跳舞,大家跳得正带劲,村民张文明的妻子阻挠跳舞。“她说不让跳了,还把音响拿到村委办公室里。”江兆仁说,他在村里负责管音响,就想进村委办公室,把音响拿出来,让村民继续跳舞。
“当时张文明的妻子拦住村委办公室大门不让进,说村委办公室是她家的,不能进,村民也不能在广场上跳舞。”江兆仁说,他让对方拿合同来看,张文明妻子称,江兆仁没有权利看合同,两人在村委门口争吵起来,旁边张文明妻子的兄弟媳妇也给她帮腔。“她动手打了我,扇了我好几个巴掌。”江兆仁说,因为腿部有残疾,他坐在残疾人三轮车上。张文明妻子将车子推倒,江兆仁被压在车底下,受伤入院。
民警介绍,张文明的妻子现在也躺在龙廷镇一家医院,“对方称是江兆仁先开口辱骂,并驾驶三轮车撞她,双方各执一词,整个事件还需要进一步调查。”龙廷镇派出所民警介绍。
7日,记者来到黄崖村看到,村委办公室一排三间房面朝马路,村文化小广场就建在马路和村委办公室之间。村民介绍,小广场是原村委大院拆掉围墙改建的,6月底刚刚建成。村委办公室室内一片混乱,门口地上堆满垃圾,其中一间房内堆放一些煤炭,村民介绍煤炭是张文明拉来的。
张文明说,村委因修路欠自己10万元,已经还了2万,剩下8万还不上,就将村委办公室及大院一并抵押给了自己。小广场改建工程是江兆仁负责的,江兆仁说自己并不知道村委已经将此院抵转给了张文明。
缘由
还不上8万欠款
村委转让办公室
8日中午,记者见到黄崖村村民张文明,他从包里拿出两张纸,上面写着“转让协议”。“这就是今年3月我和村里签的转让协议,村里已经把村委办公室转让给我。”张文明说。
记者看到,转让协议甲方为新泰市黄崖村村民委员会,乙方为村民张文明。主要内容为“因黄崖村修路急需用款,经黄崖村村两委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将村委办公室以8万元转让给张文明,本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即归张文明所有,相关权益均与甲方无关。落款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
张文明说,村里去年为了修路向他借了10万块钱,后来发现村里没有能力还钱,他要回来2万。今年年初借款到期,一共8万借款外加1万利息,但村里还不上。“我想不要利息了,只希望村里能把8万块钱还回来。后来村里负责人找我,想用村委会大院转让,把借款还了。我本来不想要,但觉得村里还不上钱,拖时间长了更要不回来,最后同意了转让协议。”张文明说,村里准备再找别的地方来办公。
“前段时间村里没和我商量,就把村委大院硬化了,建成了小广场,最近几天,不少村民都来大院里跳舞。”张文明说,按照协议规定,村委办公室包括房屋八间、院墙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都属于他所有。村里要建文体小广场,最起码要征得他的同意,才能用这个院子。前几天,他们搬进村委办公室居住,每天有很多村民来院子里跳舞,没有征得同意。“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我们不是不想让村民跳舞,主要是因为现在村委办公室是我家的,大家不能用我家的院子跳舞。”张文明说。
律师
村里签转让协议
需集体表决同意
“这几天我给村支书打了好多电话,但都关着机,联系不上他。”张文明说,他现在村委办公室住得也不安生,希望村里能解决好这件事,给村民找个其他的地方跳舞,或者把8万块钱还给他。
不少黄崖村村民表示,村委没有公示办公室转让,对办公室和大院给了张文明不知情。
黄崖村村主任张伟介绍,由于村里欠张文明的钱,确实将村委办公室及院子转让给了张文明,村委将另选址作为办公室。他说是村支书安排人,在大院里建的健身广场。对于村民跳广场舞起纠纷的事情,他表示需要村支书来处理,但自己最近四五天没能联系上村支书。记者随后给黄崖村村支书打电话,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就村里是否可自行转让村委办公室一事,泰安泰山岱庙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梅说,根据《担保法》,行政机关、政府、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不能担保或者抵押,而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办公室属于集体财产,经过两委会成员会议、党员会议等相关程序同意后才可以抵押。同时,房产抵押,要进行房产登记。尽管村委会和村民签订了转让协议,但必须要走相关法律程序,协议才能有效。
山东兴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介绍,村委集体建设欠款用村集体财产作抵押是合法的,张文明和村委签署的转让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村委没有经过集体表决同意,私自处理村集体财产,在程序上不正确。